藩镇割据
唐代安史之乱后出现的中央集权削弱、藩镇强大、互相争战的局面。当时节度使独揽一方军政财权,其职位由子弟或部将承袭,不受中央政令管辖。至9世纪初,全国藩镇达四十余个,他们互相攻伐,或联合对抗中央。唐代中央政府屡图削弱藩镇,收效甚微。此局面延续近两个世纪,至北宋初结束。
唐朝中叶以后,一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,不服从中央命令的政治局面。藩是保卫,镇指军镇。封建朝廷设置军镇,本为保卫自身安全,但发展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的割据势力,这是封建统治者争权夺利的本性所造成的矛盾。唐玄宗李隆基在位(712—756年)时期,由于均田制瓦解,建立于其基础上的府兵制亦随之瓦解,开始实行募兵制,募兵制的恶性发展形成了藩镇割据。为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,大量扩充防戍军镇,设立节度使,赋予军事统领、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的权力,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。其中特别是北方诸道权力的集中更为显着,经常以一个兼任两三镇节度使,安禄山就是凭藉身兼范阳、平卢、河东三镇节度使而发动叛乱的。安史之乱爆发后,为了抵御叛军进攻,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内地,最重要的州设立节度使,指挥几个州的军事;较次要的州设立防御使或团练使,以扼守军事要地。于是在今陕西、山西、河南、安徽、山东、江苏、湖北等地出现不少节度使、防御使、团练使等大小军镇。后来又扩充到全国。这些本是军事官职,但节度使又常兼所在道的观察处置使(由前期的采访使改名)之名,观察处置使也兼都防御使或都团练使之号,都成为地方上军政长官,是州以上一级权力机构。大则节度,小则观察,构成唐代后期所谓藩镇,亦称方镇。
后代史家把这种局面统名之为“藩镇割据”。
唐代藩镇割据的形势可以分为四个阶段。从唐代宗李豫初年到唐德宗李适末年(762—805年),是割据形成发展时期。从唐宪宗李纯永贞元年至元和末年(805—820年),是讨伐叛镇的时期。从唐穆宗初至唐懿宗末(821—874年),是藩镇复活并延续的时期。从唐僖宗乾符二年至唐亡(875—907年),是藩镇相互兼并的时期。
乾符二年,王仙芝、黄巢领导的唐末农民战争爆发,唐朝虽然征集各镇士兵围剿,并委任都统、副都统为统帅,实际上指挥并不统一。许多节镇利用时机扩充自己的实力。广明元年十二月(881年1月),黄巢攻入长安后,唐朝中央政权实际已经瓦解,这时在全国逐渐出现了许多割据势力,有的原是唐朝的节度使(如高骈);有的则是自己形成一个武装集团之后,被唐朝授予节度使(如杨行密、董昌、钱镠)。这样,割据的藩镇空前增多。农民起义军失败后,这些藩镇立即转入互相兼并的战争中,数十年战争不断,几乎遍及全国。天佑四年(907),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,演变为五代十国,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。直到北宋初,解除藩镇兵权,才结束这一局面。
唐代藩镇的分布